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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百六十四章 飞船才是主体业务 (第3/3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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需的‘大型太空罩’,太空罩需要具有抵御宇宙辐射、高强度紫外线等功能,材料成本还不能过高。

同时,还需要很多其他的技术,而其他的技术,相比起来就不那么重要,公司可以从其他公司,或者航天局、实验室等机构购买。

会议上也有人提出,月球基地应该和航天局一起建造。

这是当然了。

赵奕早已经定好了计划,直接把想法和高层领导说了,月球基地不是奕星公司做,而是公司和航天局合作去做,有一部分投入就是国家的。

公司需要的是利益,是月球基地建造好以后,找出的‘可能利益增长点’,也就是说,基地建造好以后,以基地为主体所创造的利润,大部分都归属奕星公司。

当说起利润的时候,焦点又回到了奕星科技的经营问题,正常的公司都不可能一直不断的投入,而没有任何的利润增长点。

奕星无限动力公司是售卖汽车,最开始的技术和奕星科技直接相关,但奕星科技后续的太空探索计划,和无限动力汽车就没有任何关系了,唯一相关的是传输太阳能技术,而后者未来可能会被独立出去。

这就让奕星科技失去了利润点。

高层准备开放太空航路,确实是个带来利润的点,但哪怕是开放了太空航路,依旧很难打来多少利润,几亿、十几亿的利润,对于奕星科技的投入来说,可以说是杯水车薪。

会议马上讨论起来。

很快。

众人找出了几个研发点,可以帮助奕星科技实现利润。

一个是建造‘维修船’。

现在奕星公司有实力建造反重力飞船,并且能够直接升入太空,可以用于修理包括空间站、卫星等设施。

这是个很好的利润点。

航天局也同样有技术实力,可以制造相应的飞船,但航天局不会在这方面投入研发,他们有更多的工作要做,而除了奕星科技外,国际也没有其他航天企业、机构能做到这一点。

二则是建造载人观光船,可以一直作为奕星科技的利润点。

第三是肯定的利润点,奕星科技即将参与到宇宙飞船项目中,获得小型飞船的订单,订单的金额最低超过八百亿人民币。

这笔订单是早就计划好的,奕星公司建立初期,就已经谈好了,就像是军-火商售卖飞机、坦克一样,奕星科技作为的主业务是研发太空飞船,自然会对外售卖飞船。

不仅仅是参与宇宙飞船项目,未来肯定也会对国际售卖功能性的飞船,比如观光船、运载船,包括维修船,都是可以售卖的。

只要不牵扯到核心的z波技术,只和反重力技术有关的飞船,都是可以对外售卖的,因为国外的机构同样拥有反重力技术,只不过相关的技术水平,和国内远远无法相比罢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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