阅读历史 |

第122章 断公事岂得无私 (第1/2页)

加入书签

西城柳儿胡同,兄弟两个因四两六钱银子互殴,失手打死劝和的老父——判:哥哥绞监候、弟弟流放广西,遇赦不还。

国子监街,有刁民纵犬伤人,事后又死不悔改,拒绝杖毙恶犬——应国子监书生所请,将其收押于犬舍三月,吃住皆与狗同,不得擅离。

胭脂胡同,有悍妇纵火焚烧妓馆,致使十余男女当街裸奔,并导致三人身受重伤——判:该妇充入教坊司、其夫赔偿所有损失。

勒马斜街……

啧~

这刘治中最近的判决,够随心所欲的啊。

狗咬了人,就把狗主锁狗笼子里,让他跟狗同吃同睡三个月;有良家妇女火烧青楼,就把那妇人送去做妓者……

看来人还没走,心倒先飞到外地去了!

孙绍宗无语的提起的朱砂笔,在‘悍妇火烧青楼’一案的判决书上,写了个大大的‘驳’字。

然后又在最上面注明道:该妇性烈如火,如此判决,恐致其轻生;为免惹来物议,请酌情改判。

这种判决,受害人听了或许觉得解气,旁人知道了也会传为趣谈。

可那妇人既然敢纵火烧楼,肯定是个要面子,又性烈如火的主儿,这判她充入教坊司,岂不是逼她去寻死么?

万一她真找根绳子自我了断,民间舆论估计就得一边倒的,谴责顺天府逼死了贞洁烈妇。

挨几句骂倒还罢了,要是因此影响了刘治中外放的差事,孙绍宗还怎么继任治中之位?

说到底,这刘治中为人做事,还是欠了些沉稳啊。

孙绍宗‘不顾年龄’的腹诽着,将那被驳回的案宗单独放到了一旁,正准备继续往下审阅其它卷宗,就听程日兴在外面敲了敲门,道:“东翁,该点午膳了。”

“进来吧。”

孙绍宗丢开手里的案宗,便见房门左右一分,一个小吏捧着个托盘,满面堆笑的凑到了近前,口中道:“大人,今儿这主菜油水偏重,您要是不喜,小的便让人单独另做几道。”

那托盘里放着十几张竹片,上面用正楷写着菜名,以供人挑选。

当然,这点菜的权利也不是谁都有的,顺天府里也只有三名堂官、三个通判够资格。

“不用麻烦了。”

孙绍宗在那托盘里翻翻捡捡,见都是些常见的菜色,并没有什么新鲜玩意儿,于是便按照自己和程日兴的口味,随便选了六道菜一个汤。

然后用红绸子将那七枚竹片一卷,道:“就这些吧——若是有什么时鲜水果,饭后不妨给我送一盘来。”

那小吏唯唯诺诺的去了。

孙绍宗也便懒得再处理什么公务,在院子里随便打了几套拳脚,舒展了舒展筋骨,然后照例又获得了一片如潮的马屁。

对此,孙绍宗也早已经见怪不怪了,目不斜视的回到堂屋里,从程日兴手里接过毛巾,随便抹了几把,就准备去里间候着。

便在此时,忽见一个肥硕的身影,从门外挤了进来,喜笑颜开的道:“大人,您吩咐的差事,卑职已经办妥了!”

来人不是别个,正是那知事林德禄。

想起当初自己曾嘱托他,帮忙寻找香菱的家人,孙绍宗便丢开毛巾,脱口问道:“怎么,已经找到我那小妾的家人了?”

“找到了、找到了!”

林德禄从袖筒里取出一张信纸,双手奉上,道:“姨太太本姓甄、双字英莲,祖籍乃是苏州人士,其父甄士隐也曾做过一任主簿【九品】,那年灯节因家奴看护不周,被歹人掳走……”

孙绍宗只听他说了个开头,便低头去看信上抄录的信息,见上面条条件件说的分外详细,便知不会有错。

于是那把信收入囊中,满意的道:“这差事你办的不错,我……”

正说着,便见两个灶头军送了饭菜过来,孙绍宗便顺手一指,道:“这道汤便赏给你了。”

那林德禄倒也不嫌寒颤,躬身道:“多谢大人赐汤!”

说着,上前便要捧在手中,却被汤的龇牙咧嘴,忙换了袖子拢住,这才喜滋滋的端着那汤出了房门。

出门之后,他却并不急着回去,反而又东厢、西厢转了个来回,逢人就说通判大人赐下热汤,褒奖他近日克己为公之举。

这却是为了让旁人晓得,他已经从‘冷炕’转到了‘热灶’上。

不提这林德禄捧着盆热汤,如何去四下里招摇。

却说经此一节,孙绍宗倒又想起件私事来,于是趁着吃午饭的时候,向程日兴扫听道:“程先生,咱们当初抓的那批‘文贩子’里,可有个唤作醉金刚倪二的?”

程日兴听他问起倪二,立刻便道:“那厮莫非真是大人的亲戚?”

却原来那倪二被抓之后,便一直嚷着什么大水冲了龙王庙,又说自己是孙绍宗的亲戚云云。

因见这厮一副泼皮无赖样儿,赵无畏心中也只信了半成,但仍是不敢擅自做主,于是忙找到了程日兴请示。

↑返回顶部↑

书页/目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