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14章大奸似忠 (第4/4页)
公允,按大明律,谋劫囚,造意者绞,从者流一千里,谋绑架未遂,主使者监十年,从都杖一百、监一年,两罪并罚,判了王平腰斩,几个流盗杖一百,流放三千里,发配凉州杂木口递运所充当车夫,俾运军需。
李东阳拿起一张票签来,提笔想了想,在纸签上写道:“量刑公允,拟欲许可。然皇上大婚在即,普天同庆,不宜见血,拟主犯绞立决、从犯赦杖刑,发配凉州。臣谨身殿大学士李东阳,六月二十七日”。
两行笔画圆劲丰润,遒丽地小楷写罢,李东阳提起票签来吹了吹,在签上涂了点胶糊,轻轻粘在卷宗一角。
他蹙着眉毛望了那卷宗半晌,忽地扯过一张纸来,悬笔疾书,在纸上写下杨凌两个大字,下边又写下善恶、忠奸两行小字,端详片刻他提笔一勾,将“恶”字抹去,狼毫笔端悬在那“忠奸”二字上却迟疑良久,难以著墨。
他叹息一声,轻轻搁下笔,悠悠地道:“大忠似奸、大奸似忠,貌奸实忠、貌忠实奸,老夫一生阅人多矣,奈何......还是看不透你......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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