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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百一十七章 谭越我吃定了! (第2/3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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句生平仅见。

最初她作为一个局外人,对谭越的了解不多,只是知道这是一个很有才华的人,身边很多人都喜欢他,他做的综艺节目都非常好看,而且他还会写歌,每一首歌的质量都很棒。

那一次,陈晔上一个单位,很多人都在讨论谭越写的诗。

陈晔的父亲就是诗词协会的名誉主席,所以陈晔自小也是在诗词这一道的文化大缸里浸染长大的,等闲的诗人,陈晔是看不上的,甚至她自己的诗才,都已经超过了大多数所谓的优秀诗人。

本来听说谭越写了一首诗,陈晔还有些不以为然,一个娱乐圈的人,能有多大的才华?

写诗?可不是说着玩的。

在文化圈里,也是有鄙视链的,一般娱乐圈的人都是在这个鄙视链的最底层,因为娱乐圈的人,确实绝大多数文化素养都不高。

相当一部分艺人,都是没有大学文凭的。

娱乐圈私下比较污浊混乱,也和艺人文化素养不高,有不可分割的联系。

陈晔至今还记得,自己当时就是抱着这样一种不太瞧得上的态度,去看了谭越那首诗。

不说狠狠吃了谭越一惊,但确实还是有那么一些惊讶的。

那首诗写的,怎么说呢,反正陈晔知道,自己是写不出来的。

陈晔知道谭越有些才华,但自从那一次后,对谭越的才华,就有了一个新的认识。

然后开始了对谭越的一些了解,不过这就像是一个很好玩的迷宫一样,陈晔对谭越了解的越多,在这个迷宫中就迷得越深,难以从这个迷宫中走出来。

这个男人,真的是太神奇了。

抱着一种陈晔自己都不太清楚的心态,在谭越要招秘书的这个时机,陈晔来了。

不像叶雯期待的那样,陈晔并不想从谭越这边学习到什么优秀的东西,她只是对谭越有些好奇,这个男人,到底是每天都看些什么,怎么懂得那么多,他还会擅长其他吗?

就这么看着谭越,陈晔都有些出了神。

她曾经听父亲偶然说起过,每一首好诗或者好歌,都是一件艺术品,都故事凭空出现的,都会有它所出现的背景。

一般来说,只有阅历越丰富的人,写出来的诗词或者音乐才会更好更有可能成为经典,纵观古今中外,那些知名的大诗人或者音乐家,不外如是。

“谭老师。”陈晔看着谭越,下意识开口道。

谭越正看着直播间,听到陈晔喊声,抬起头,看向陈晔,看着陈晔眼中的光,他愣了一下,这种眼中的光,他感觉有些眼熟,伴着现在《匆匆那年》伤感的旋律,谭越许是被受到了一些影响,他居然破天荒的从陈晔的目光中,看到了前世一位故人的影子。

那个故人,和他度过七年之痒而仍旧没有丝毫隔阂。

那个故人,他至今已经不想再提再想。因为想的多了,只是徒增烦恼。

谭越只是出神了片刻,便猛然恢复过来,看着面前昏黄灯光下,陈晔细腻的脸颊,微微脸色有些发烫。

轻咳一声,谭越把手机收了起来,道:“嗯?怎么了?”

陈晔笑了笑,道:“你真棒。”

谭越挑了挑眉,道:“哪里棒?”

陈晔道:“才华,谭老师,我觉得你真的是当得起满腹才华这个词。”

谭越轻轻笑了笑,谦虚了一句。

两人说话的时候,《匆匆那年》中间过渡的伴奏,已经结束了,沫沫继续唱了起来。

“匆匆那年我们见过太少世面,只爱看同一张脸,那么莫名其妙,那么讨人欢喜。闹起来又太讨厌,相爱那年活该。”

“匆匆因为我们,不懂顽固呃诺言,只是分手的前言。”

“不怪那天太冷,泪滴水成冰,春风也一样没吹进凝固的照片......如果过去还值得眷恋,别太快冰释前嫌。”

“谁甘心就这样,彼此无挂也无牵。我们要互相亏欠,我们要藕断丝连。”

《匆匆那年》结束了。

这首歌还是有些考验唱功的,唱完这首歌,沫沫额头上已经出了一层细细的汗珠。

不过,正是因为她的努力,才唱出了这首歌的真正感觉。

沫沫唱歌有个习惯,这个习惯有好处也有坏处,这是她在唱《起风了》的时候学到的,那就是把自己全身心的精气神都融入到歌曲中,这样的话,在唱歌的时候,感情就会很充分,也更能打动听众。

整首歌的水平,都会因此而拔高许多。

只是也有坏处,那就是因为唱歌的时候太投入了,导致出来的时候比较困难,需要时间,因为歌手的情绪,严重受到了歌曲的影响。

比如现在的沫沫,受到了《匆匆那年》的影响,唱完歌之后,在镜头前呆愣了十几秒,才慢慢的眼神恢复灵动。

只是肉眼能看出来,和刚开始直播的时候相比,唱完这首歌,沫沫状态明显有些累了。

话说,开演唱会确实是一个体力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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