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90章 大佬 (第1/2页)
“老板,杜总来了,还带了几位歌手,我让他们先到休息室等着了。”
方成钧打电话进来汇报。
“唔……知道了,让他们等会儿,就说我在跟人谈事情。”
咔哒一声,电话挂断了。
过了足足半个小时,戴小菲打开门出来,脸上有些遮掩不去的潮红,方成钧赶紧站起身来,尽量目不斜视地微微躬身。
戴小菲走远了。
《燕京遇上西雅图》已经马上就要开机了,后天的飞机就要出国,幸好彭向明赶在这之前回来了,可以让她聊解相思之苦。
不过她现在依然忙得很,演员们已经汇合起来了,最近两天每天都要开剧本围读会——而她今天上午其实有另外一个任务,就是和剧组选出来的另外两位女演员一起,配合剧组的造型设计师一起选衣服。适应怀孕期间各种体型的衣服,然后整包带过去。
又过了约莫两分钟,方成钧过去敲敲门,得到回应,推开门,“老板?”
“哦,叫他们来吧,见见!”
于是方成钧出去,很快杜凯杰就带着好几个人一起进来。
两个很帅气的年轻小伙儿,和四位明显很潦草的人。
资料是彭向明早就看过了的,也知道他们都是杜凯杰精挑细选出来的种子级选手了,就很客气,跟杜凯杰拍拍打打地拥抱一下,就招呼大家,“坐,都坐!”
两个小伙儿有点拘束,但名叫“下脚料乐队”的四位,就明显带着些摇滚人身上特有的那种傲气范儿——明明也紧张,但就是要装作不在乎。
前两者是认真的练习生培训出来的,能唱能跳,据说其中一位还跟楚昊在一起培训过,后来楚昊被单独挑出去出道了,但他却加入到了一个组合,一个由十几个帅哥组成的男子组合,唱了两年歌,但是没红起来,也看不到红起来的前景,最终,制作公司放弃了他们,把组合解散了,大家只好自谋生路。
但“下脚料乐队”就明显是混地下乐队的,主唱是葱花大学的高材生,一个个高高瘦瘦的大男孩,带点颓废阴郁风的那种帅气。
这个年头,国内做摇滚乐的,大多只能混地下挣口饭吃,能出专辑的少之又少,出了专辑能挣到钱,能接到正规商演,并且能出下一张的,更是凤毛麟角。
时间长了,几乎绝大多数做摇滚的人,身上都自带一种郁郁不得志的愤世嫉俗——这个不是英国工业时代那种源自时代、源自社会的愤怒,这个纯粹就是“你们丫的一个个都傻逼,都不听摇滚”的愤怒。
彭向明现在当然可以算得上功成名就,但他并不鄙视这种无稽的愤怒。
人在郁郁不得志的时候,人在无能为力的时候,是的确会容易导致偏狭,乃至偏激的,尤其是年轻人——他自己曾经比任何人更加的颓废阴郁,因此他懂。
大家都坐下,彭向明逐个的跟他们聊几句,算是一个初步的了解。
事实上真的说起话来,就会发现,那两个实习生出身的帅小伙固然都特别规矩,摆明了是连这方面也接受过训练的,可事实上,就连“下脚料乐队”的四位,在真的说话的时候,也都是客客气气的,至少是在彭向明面前,是并不敢耍他们那一套“我混摇滚我最大”、“我混地下我牛逼”的排场的。
自华语歌坛有商业市场以来,自华语歌坛的商业市场出现第一张摇滚碟以来,卖的最好的摇滚,应该就是彭向明在《22》里的几首,和《追梦赤子心》了。
别管混地下的摇滚音乐人们平常聊起天来怎么不服,言必称彭向明做的那不叫摇滚之类的,但独自一人的时候认真审视,归根到底还是服气的。
而且基本上整个摇滚圈子也都是服气的。
彭向明发行的那些歌,包括摇滚在内,基本上一首一个风格,但每一种风格都能立得住,这本身就很牛逼了,尤为难能可贵的是,销量、人气、影响力,都摆在那里,也由不得谁不服。
几个人选都不错,聊到中间开始转场,到了练习室里,彭向明开始亲自考校。
你有什么最擅长的,你就秀出来,秀给我看。
两个帅小伙唱歌跳舞一起上,节奏感、律动感,都相当不错,舞蹈跳得尤其好,而且能感觉得出来,他们的唱功,是的确经过了很专业的学习和调教的,很稳,从声音到气息,都特别的稳,连边唱边跳这种方式,都没有打乱他们的呼吸。
基本功可以说是相当之扎实了。
不愧是练习生出身的。
但跟他们这份功底扎实相对应的,却是他们唱歌似乎都少了那么一点点味道——唱得很真挚、很投入,但就是感觉无法打动人。
至少是打动不了彭向明。
唱歌嘛,基本功很重要,气息很重要,声带很重要,技术很重要,都很重要,但那都只是基础,感情的表达才是第一位的。
技术是为了拥有更好的表达能力,用之以更好地表达感情。
像彭向明自己,就是最好的例子。
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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