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醉一醉,夜半惊魂 (第1/1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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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楚培华眼里,高考状元是凭实力得到的荣耀,虽说包含着运气,但离不开平时勤奋好学。

陆子初是他看着长大的,从陆子初考进法学院的那天起,他就知龗道,陆子初早晚会成为法律界炙手可热的领军人物,假以时日,所获成就甚至会盖过他。

楚培华很欣赏这个晚辈,年纪轻轻,但在职场上足够的冷静,也足够的心狠,他曾观摩过陆子初在法庭上的表现。

年轻人有着与生俱来的优雅,在进攻和防守间理性娴熟,轻松驾驭着诉请逻辑,难怪有人会称陆子初是为刑辩而生的人。

陆子初能力显著虽让楚培华欣赏,但他更欣赏陆子初的却是他毕业后的选择罘。

在中国,坚守刑辩为专职的律师凤毛麟角,很多年轻人参加完司法考试后,用专业字句来形容的话,他们通常会为了生活“弃刑经商”,这里的“弃刑经商”指的并不是放弃律师职业,进军商界,而是说,刑辩流年不利,并不是赚钱的肥差,但抛开刑辩这条路,接收其他案件的话,都将是肥差。

倒也不是说陆子初不为金钱所动,他父亲是有名的房产巨擘,家里惟独不缺的就是金钱,这么想来,背后有陆家财力做支撑,陆子初职业规划难免顺风顺水多了,但陆子初毕竟是有一身傲骨的,从不仰仗家里帮忙,更没寻求过楚培华的帮助,每件棘手的案子落在他手里,到头来都能完美收场。

在他身上,有一种令诉讼人信服的力龗量殳。

面对这个处变不惊的年轻人,楚培华比谁都清楚,楚楚若是转到t大,一定会从陆子初这里收获到很多专业素养,所以面对女儿转校,楚培华虽然不太认同,但还是妥协了。

妥协的原因有很多,但这些原因里,一定有一个原因是关于陆子初。

校园大道上,两人慢悠悠的走着路,楚培华拍拍陆子初的肩,笑道:“子初,楚楚开春转到t大,到时候还需要你多费心。”

陆子初笑了笑:“楚叔客气了。”

楚楚转校太突然,楚培华刚才又在他面前提起顾笙来,想必楚楚转校跟顾笙多少有些关系。

好胜心强,有时候不知是福还是祸。

那个孩子……不期然想起顾笙,聪明,敏感,虽然骨子里会流露出成长带来的伤痛,但所幸活得简单。

……

下午的时候,阿笙和依依去了一趟商场,学生党没多少钱,但还是破费了,一双手套,一只包,这就是两人逛了一下午收获的成果。

唐汐家境很好,并不见得会喜欢,但两人既然受邀参加,总不能空手而去。

乘坐出租车前往凤城会所,外面停着一排排名车,听说唐汐家人为她包下了整个凤城会所,更为宾客准备好了住宿房间。

确实需要夜间住宿,凤城会所在市郊半山腰上,深夜聚会完毕,无车一族想(本章未完,请翻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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